以案说法丨擅闯民宅须注意,非请勿入莫儿戏

发布日期:2022-11-10 信息来源:通州检察 编辑:随州市公安局 审核:公安局 字号:[ ]

擅闯民宅须注意

 非请勿入莫儿戏




谚语说:“一个人的家,就是一个人的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家就是我们温暖的港湾,任何人都不能非法侵入,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居住权益不受侵害。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擅闯他人住房、侵犯他人住宅权益的行为可能涉嫌刑事违法犯罪。


      下面由通检君为您普及几种常见可能涉及到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行为:



1、住进“债务人”家里讨债,可能涉嫌犯罪。

小刘因为资金周转问题,向小周借了一笔资金维持公司经营。债务到期后,经小周多次催款,小刘一直也没偿还。情急之下,小周叫上另外几个好兄弟,强行住进小刘家里怎么撵也不走,以“混吃混喝”的方式催促小刘还欠款。本案中,小刘已经明确表示拒绝小周等人进入其住所,小周等人仍强行进入拒不退出,严重影响到小刘及其家人的居住安宁和住宅安全。小周等人的"讨债"行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2、强闯“自己家”,也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小王名下有两套房子并将其中一套房子租给了小赵。后来小王经济遇到困难,就萌生了提高房租的想法,但多次与小赵协商后,小赵以合同约定未到期为由拒绝了房东小王的要求。于是,小王硬闯入租户小赵租住的房子内并驱赶小赵离开自己的房屋。这种情景下,虽然房子所有权归属于小王,但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小赵享有合法的使用权、居住权,承租房屋是属于租户的合法住宅,房东小王的闯入驱赶行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3、酒后擅闯他人住宅,是犯罪。

    小刘与小王因琐事发生纠纷,心生郁闷。在一次朋友聚会后,小刘喝了不少酒情绪激动,纠集三个朋友前往小王家中想要讨个“公道”。四人在未征得小王及其妻子同意的情况下,强行用脚将房门踹开,随后一行四人进入小王家中并对小王辱骂、推搡,结果使得小王身体多处受伤。经过司法机构鉴定,小王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小刘等四人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上述四人最终因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刑。


检察官提醒:

住宅,是公民居住、生活的处所,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会使公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干扰,不但侵犯了他人私有财产的所有权,也侵犯了他人隐私和自由。

生活中面对纠纷,应理智对待,切勿采取擅闯民宅、毁损财物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激进行为。别人的家,不管是买的、租的、借的,只要是“不请自进”或者“让走不走”都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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