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所有驾驶员都懂的交通法规,但总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喝酒后开车。近日,交警高速大队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中就查获一名抱侥幸心理开车的酒司机。
当日凌晨时分,一辆号牌为鄂AJ03XX的小轿车行驶至麻安高速随州南收费站准备上高速时,被在此处执勤的民警拦停例行检查。经查,司机杨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后经酒酒精检测,驾驶员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3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杨某自己坦言,晚上和朋友一起吃饭时喝了一瓶多啤酒,以为喝了点啤酒,又是在半夜不会有人检查,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了。
民警当场对杨某进行交通法规教育,告知酒驾在高速上行驶的严重危害性。民警依法对其酒后驾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违法行为合并给予2020元、驾驶证记13分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别拿生命开玩笑,也别拿别人的生命做赌注,你的一次侥幸心理可能带来严重后果,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