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随州市公安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及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随州市公安局网站(gaj.suizhou.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随州市交通大道K015号,邮编:441300;电话:07223592170)。
2019年,随州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省公安厅《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及省公安厅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规范行政权力和服务人民群众两条主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做好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深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市公安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公安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公安局长熊桢担任,副组长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建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春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学忠担任,局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指挥中心,落实了办公室工作人员,明确由指挥中心牵头负责市公安局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继续落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先后6次召开局长办公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政务公开办公室会议、政务公开专题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审核程序,完善公开方式,增强公开实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为更好体现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市公安局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平安随州网”相关栏目,主要包括单位简介(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信息、公安风采)、警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示公告、政策文件、统计数据)、要闻动态(警务动态、警方提示、以案说法、通缉协查、曝光台)、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栏目,通过办事窗口、“两微一端”新媒体、网上办事大厅、设置公开专栏、公开信息触摸屏、滚动电子屏等形式,在平安随州网、市政府门户网站、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有关场所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一是通过平安随州网和市政府网站公安局专栏公开相关政务信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信息内容发生变化、变更及时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2019年,市公安局网站访问量达到1.53万次,市公安局通过网站发布各类信息905条。二是通过在公安业务办理大厅、办证窗口、派出所办事窗口等区域设置警务公开栏,公开警务人员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公开行政办理事项相关程序及注意事项,引导群众正确、高效办事;设置宣传展板、发放便民利民服务公开信、警方提示等宣传资料,给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2019年,市公安局通过警务公开栏发布各类信息1038条。三是通过短信平台、户外电子屏,将相关政务信息向广大群众公开推送。2019年,市公安局共发送各类信息288条。四是通过“平安随州”“湖北随州交警”微博及“平安随州”“湖北随州交警”“随州网警巡查执法”微信等新媒体发布、转载各类信息。2019年,市公安局共通过新媒体发布、转载各类信息22683条。五是通过报纸、电视台、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全方位宣传,每月将公安工作成果、警方提示等相关警务信息,通过各类新闻媒介公开宣传报道,构建“电视有影、报纸有文、电台有声、网络有贴”的立体化宣传格局,增加群众对治安形势的知情权,提高群众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能力。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在各级新闻媒体上稿2871篇(条),其中中央级107篇(条),省级541篇(条),市级2223篇(条)。六是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湖北省诚信网、“出入境+互联网”平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手机APP、“交管12123”事故互联网快速处理系统等公开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等信息。2019年,市公安局共公开各类信息9905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情况。市公安局积极参加市政府、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及省公安厅组织的各类工作培训,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会议6次,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两微一端”等各类培训班4期,共培训人员229人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一是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对接涉公安事由鄂汇办APP事项9项,下载认领完善互联网+监管事项36项,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下载录入事项54项,“一网、一门、一次”考核项目共有9大项37小项,直属窗口全年共审批行政审批事项46件次,全局共审批行政审批事项10万余件。市公安局自5月份考核以来,每月均进入市直单位第一方阵。出入境部门推行自助办证、出入境证件“三免”服务(即免费照相、免费复印、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邮寄)和证件收费标准平均降低20%等政策,落实周六上班、错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自助服务、上门服务、容缺受理、简化手续、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措施。二是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效率。出入境部门主动研发支付宝、微信生活号小程序等网上预约、填表、照相,10月28日运行以来,共指导群众网上填表、咨询800余人次、网上办理562人次;车管部门推出减材料、减费用、“方便办”“一证办”“一窗办”“自助办”“网上办”等举措,惠及60多万人次,月均为群众和企业直接减少办事成本100多万元;将车管所业务大厅迁入市政务服务中心,与其他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单位集中办公,实现行政审批只进“一扇门”。三是打造智慧公安服务平台。依托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推广宣传随州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提供19项业务查询和9项便民服务应用,打包上线9大警种401项政务服务,61项可全程网上办理,192项可通过预约预审只跑一次办理,随时随地面向公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指尖”政务服务。在全省首创智慧出入境平台,只需指尖划动就能实现填表、照相、预约、查询等13项线上服务,实现从自助服务向互联网服务转变,受到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表扬和推广;开发境外人员社会化信息采集APP,并在宾馆酒店推广使用,只需手机拍照护照等证件便能采集掌握境外人员信息;成立车驾管业务互联网服务中心,网上预约考试达到100%,考试预约累计达70万人次;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手机APP上提供13类100多项服务,面签注册用户达29万个,累计办理业务150万笔。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随州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中心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工作准则,以“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为工作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企若干措施》意见,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960条,公开规范性文件2份,行政许可事项处理决定264216条,行政处罚处理决定1641205条,行政强制处理决定54548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06个共计19175万元,努力实现了“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着力解决群众“烦心事”,努力使公安工作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服务群众、普惠于民、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上。
一是对市公安局网站“平安随州网”进行修改完善,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改进公开、服务和互动栏目设置,将治安、内保、网安、出入境、交管、信访等群众关注的业务系统集中设置链接,强化办事、搜索、查询等功能。二是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采取举行新闻发布会、以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名义发通稿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布公安工作的重大事项。三是进一步规范“两微一端”互动交流办理程序,明确办理工作要求,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重大舆情、政策解读等诉求问题,一大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19年,市公安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2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2次,网民留言285次。四是通过开展“万名民警进万社区(村)入万户”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收集社情民意1255条;同时对代表委员议提案和人民群众的诉求,坚持走访、回访制度,针对涉及公安机关的36件议提案,走访回访代表委员98次。五是将政务公开列为督察重点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2019年,全市督察部门未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群众举报线索。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含各行政机关以本机关或本机关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7 | 0 | 1547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171 | 0 | 4302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106 | 0 | 14026 |
行政强制 | 8 | 0 | 13499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6 | 19175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市公安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市公安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办结1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项和《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警务工作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第三条第(十七)项之规定,此件不予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行政诉讼的情形。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还不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公开载体建设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推出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随州市公安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