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第八十一期)

发布日期:2023-01-25 信息来源:随州市公安局 编辑:随州市公安局 审核:公安局 字号:[ ]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又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人,然而,经民警调查核实,这名驾驶员还是位“老熟人”。

1日前,随县陈某驾驶鄂SFT***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随县万福店铁路桥附近路段处时,遇正在执勤的交警三中队民警开展夜查集中行动,民警见其脸部泛红,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7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民警定眼一看觉得其格外眼熟,后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陈某于2017年6月2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中队依法处罚过,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巧了两次查处他的还都是同一民警。这次可不是简单的罚款了,陈某因再次酒驾将面临罚款2000元、驾驶证被吊销、并处行政拘留等严厉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温馨提示: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条红线,是忠告,也是铁律,切莫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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