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第三十期)

发布日期:2020-08-24 信息来源:随州市公安局 编辑:随州市公安局 审核:公安局 字号:[ ]

7月21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市民报警称:“前两天,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个刷单的网上兼职,兼职客服让我下载“阿里乐购”APP,注册账户进行刷单。在对方的指引下操作,我从平台内的二维码扫码充值,分别充值50元、1000元、1000元,后提现54元、1130元、1130元,盈利后我继续充值了1000元,共在该软件内充值了2000多元,却提现不了。我联系该平台客服,对方以违规操作为由让我继续充值才能解冻,在对方的要求下,我再次充值了1000元,并要求对方解冻提现,对方却仍然要求我继续充值。此时我才意识到被骗了,就拒绝了对方。”

【警示】

1.网络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网络刷单都是诈骗,遭遇诈骗要立即报警,并将对方的QQ、微信、电话号码、聊天记录等留存提交给警方。

2.不要有“贪图小便宜”和“轻轻松松”的心理,不要轻信网上所谓的高额回报,不要轻易点击扫描陌生人发来的链接、二维码。

3.找兼职工作一定要去正规的招聘网站、公司和中介平台,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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