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柴普军主持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纪委监委《关于超常规纵深推进集中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委常委、纪委书记侯淅珉在全省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专题研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会议指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是从中央到地方超常规部署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整治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集中整治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对标对表落实各项任务要求。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公安机关要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认真研究谋划,扎实组织推进。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强力推进。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全面排查。全市公安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部署的“两个专项整治”中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的“四个专项整治”中配合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市纪委监委两个“小切口”专项治理的要求,结合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强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三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用好执纪问责这个最直接、最有力的手段,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的,要约谈相关责任人;要将集中整治工作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把群众对集中整治工作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市公安局在家党委成员,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