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
6.《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0号)
7、《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随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随公开办发〔2021〕5号)
二、责任主体
随州市公安局。根据责任分工,由局直相关科室负责维护相关栏目。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随州市公安局应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方式
1.通过“随州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或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发布;
2.通过随州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发布;
3.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4.其他方式。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随州市公安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五、监督渠道
随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gaj.suizhou.gov.cn
六、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公开事项 | 责任处室 | 公开对象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政府 信息 公开
政府 信息 公开
| 政策 | 规范性文件 | 法制支队 | 社会 |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公示公告 | 政治部 | 社会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随州市公安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办公室 | 社会 | |||
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 基本目录 |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 | 办公室 | 社会 |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 工作机构 | 单位 职责 | 办公室 | 社会 | ||
领导信息 | 社会 | |||||
规划信息 | 办公室 | 社会 | ||||
处罚/强制 | 法治支队 | 社会 | ||||
权责清单 | 法治支队 | 社会 | ||||
财政资金 | 财政 预决算 | 警务保障部 | 社会 | |||
财政专项资金 | 社会 | |||||
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 警务保障部负责 | 社会 | ||||
政府采购 | 警务保障部 | 社会 | ||||
行政执法公示 | 法治支队 | 社会 | ||||
公益事业建设 | 办公室 | 社会 | ||||
工作动态 | 办公室 | 社会 | ||||
其他主动 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 办公室 | 社会 | |||
双随机 一公开 | 出入境支队 | 社会 |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 办公室 | 社会 | |||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 | 政治部 | 社会 | |||
公众互动 | 随州市公安局信箱 | ———— | 信访科 | 社会 | ||
政务关切
| 警务动态 | ———— | 政治部负责,治安支队协助配合 | 社会 | ||
警情通报 | ———— | 政治部负责,禁毒支队、刑侦支队、网安支队、经侦支队、交警支队协助配合 | 社会 | |||
警方提示 | ———— | 政治部负责,禁毒支队、刑侦支队、网安支队、经侦支队、交警支队协助配合 | 社会 | |||
公示公告 | ———— | 政治部负责,禁毒支队、刑侦支队、网安支队、经侦支队、交警支队协助配合 | 社会 | |||
以案说法 | 法治支队 | 社会 | ||||
公安风采 | 政治部 | 社会 | ||||
办事服务 | 办事统计 | ———— | 办公室 | 社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