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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靳明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收到您的建议后,副市长、公安局长柴普军高度重视,要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政治部主任史洪波,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耀武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市公安局组织工作专班认真开展调研,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关于柳树淌大道与青年西路处十字路口增设红绿灯的建议
南郊青年西路柳树淌大道现命名为王福窑大道,2021年6月,在王福窑大道已经建成初期,由于该路段没有具体规划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王福窑大道两端分别连接G346国道、青年西路,两条道路是通往安居、环潭、大洪山及高速的主要通道,车流量大、车速快。而王福窑大道两端路口没有配套建设信号灯、监控、交通标志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依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随政办发[2013]64号《关于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三同时一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向路建单位(市城市建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致函建议将信号灯、监控、交通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到位,并在建设完成后方可通车。随后该公司根据公安机关建议将交通安全设施增补建设规划,建设了信号灯,完善了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随着道路建设进一步规划,市公安局结合实际,在此路口建设并接通了信号灯电子监控设备,对路口标线进行了重新规划,拆除了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启动了信号灯。目前,该路口交通秩序运行正常。
二、关于博物西路与擂鼓墩巷交叉十字路口设置红绿灯的建议
2023年6月,博物西路已建成通车,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会同路建单位、主管部门等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进行了联合勘查,向路建单位提出了增设指路标志和车道导向标志以及与博物西路形成的支路路内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标志,随后已完善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分析,次干道与支路不宜设置交通信号灯,而且博物西路与擂鼓墩巷路口交通流量远没有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设置信号灯条件,特别是擂鼓墩巷路口没有拓展,若设置信号灯,车辆在路口等待红灯时,其它方向车辆进入路口受阻,尤其是转弯进入车辆,进入困难,存在碰撞或刮擦交通事故隐患。因此,没有建议在路口设置信号灯。
2023年11月,经过近半年的通行运行,路口发生多起交通事故,且发生1死1重伤的交通事故。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依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道路主管部门、道路建设养护单位以及道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经常对道路及其配套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治理、改进措施。”的规定,已向路建单位(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致函,建议在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目前,没有建设到位。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跟进督促道路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及时建设到位。但是由于路口条件限制,信号灯安装到位后也只能运行黄闪警告模式,警示车辆减速、慢行通过路口。另外,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有代表提出一中北巷西端(即擂鼓墩巷,擂鼓墩大道至炎帝大道)道路改造拓宽的建议。在会办回复中,市公安局赞同对道路进行改造,并提出拓展与擂鼓墩大道、博物西路两个交叉路口,增加一条车道,解决两个路口信号灯不能正常运行的问题。
三、关于加强公共道路安全的建议(擂鼓墩大道荣御中央小区路段)
经勘查,擂鼓墩大道荣御中央小区出口距离金三角信号灯路口120米左右,涢水一桥头距离金三角信号灯路口200米左右,且涢水一桥在改造时旧桥保留,但不能通行重型车辆,因此用护栏对旧桥进行了隔离,限制货车通行。旧桥隔离栏不在道路中心,若到路口设置中心隔离栏,距离短,与旧桥护栏形成错位,存在安全隐患,不宜设置中心隔离护栏。小区进口设置有左转和右转进入标线,是按照支路口进行交通组织,小区出口没有设置禁止左转标识,小区车辆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可以左转上涢水一桥进城,小区出口距离路口较近,不宜再增加左转调头通道,车辆可以在信号灯路口调头。
关于斑马线礼让行人标识,市公安局将在斑马线前路面上施划“礼让行人”字样,提示驾驶人减速礼让行人。关于增加不礼让行人电子监控设备,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规定,要求减少非现场执法比例,并通过严格多级审批,对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进行控制把关,不礼让行人属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在控制范围内。目前,全市城郊区共有600余条斑马线,2020年前先后设置了15套不礼让行人自动抓拍设备,目的是通过抓拍警示教育驾驶员形成礼让行人的习惯,无法实现斑马线抓拍设备全覆盖。通过近年来抓拍运行,较多驾驶人通过市长热线等反映安装不礼让抓拍后,行人零散、缓慢过路造成拥堵,少数行人突然冲出路面,急刹车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而且导致交通违法行为,要求取消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行人集中过路、机动车礼让行人的文明交通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希望今后为交通管理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随州市公安局
2024年6月8日
主管领导姓名 郭耀武 联系电话 17798339658
经 办 人 姓 名 王 强 联系电话 13329897189
邮 政 编 码 4413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