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开展“八项整治行动”助推创文创卫工作

发布日期:2022-05-17 10:57 信息来源:随州市公安局 编辑:随州市公安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字号:[ ]

市公安局开展“八项整治行动”助推创文创卫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城乡环境大提质行动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开展“八项整治行动”助推创文创卫工作。

一是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环境。以曾都区实验中学、实验小学、高新区季梁学校等学校为重点,落实“一所重点学校一个护学岗”勤务机制,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是整治交通堵点(乱点)。以随州市中心客运站、随州市中心医院、银泰购物中心等交通圈、医疗圈、商业圈周边道路为重点,做到“一处堵(乱)点一个专班一套方案”,警企联动,综合施策,减少拥堵,净化交通秩序。

三是整治静态交通秩序。将整治机动车违停由主干道向背街小巷延伸,由中心城区向城效结合部延伸,由白天向夜晚延伸,由单一整治违停向整治违停违靠兼顾延伸,清理长期占位的“僵尸车”,通过电警、人工齐上阵,治停、治靠同发力,做到停放有序、无违停违靠现象。

四是整治特种车辆。依法治理城区摩托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两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共享单车,严禁改装摩托车、电动车或加装遮阳篷(板)、座椅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严管严查骑乘人员不按规定配戴安全头盔;及时清理未审批擅自投放的共享单车;对进城大货车严管严控,规定进城路线和时间,重点路段要限高、限重,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运输行为,做到不违规进城、不跑冒滴漏、不污损路面。

五是整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酒驾醉驾、违规载人、闯灯越线、逆向行驶、占道行驶、无牌无证无保险上路行驶及“黑的”“黑摩的”、残疾人三轮车等违法经营行为。

六是整治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将劝阻行人乱穿马路、翻越护栏、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纳入日常路面勤务管理范围,引导市民养成“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七是整治繁华路口交通秩序。与相关部门对接在城区大十字街、水西门转盘、电信公司、大润发等13个交通繁华路口设置文明交通劝导岗,一处劝导岗明确一个市直单位包保,组织志愿者、社区干部和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纠正制止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倒逼提升广大市民的交通文明素养。

八是整治城市噪声扰民。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在居民区非工作时段噪声扰民,破坏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城区各类学校周边噪声扰民,干扰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在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及露天KTV娱乐活动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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