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2019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执法勤务机构10个,内设股级机构22个。
1、办公室(加挂指挥中心、情报信息研判中心牌子)
负责掌握全区公安工作情况;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全局性重要会务和重大事件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保密工作;负责公安印章和档案管理。内设2个中队,即文秘调研中队、机要通信中队。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收集、掌握社会稳定、国内安全方面的情报信息和动态,研究拟定对策;排查、掌握、化解不安定因素;负责承办对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内安全案(事)件的侦查、控制、防范、处置工作;负责对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负责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以及各种有害气功组织工作;负责对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等工作。内设2个中队,即情报信息中队、机动侦察中队。
3、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掌握、分析全区刑事犯罪情况并制定对策;负责指导派出所侦查破案;负责组织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负责全区刑事技术、刑事特情、刑事犯罪情报资料等基础业务工作等。内设5个中队,即指挥调度中队、情报对策中队、刑事技术中队、一中队、二中队。
4、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110接处警;负责辖区内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作为全区突发性群体事件及案件的机动及预备警力。内设2个中队,即一中队、二中队。
5、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指导派出所规范化建设;负责指导并办理治安案件;管理枪支弹药、民爆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维护公共复杂场所、大型文体活动治安秩序;管理特种行业;负责办理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指导人口信息系统建设、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负责特殊勤务和警卫工作;负责出入境和外国人管理工作;履行查缉、堵截违法犯罪人员,检查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等职能;负责95种刑事案件的侦办。内设6个中队、站,即基层基础中队、户政管理中队、治安管理中队、治安行动中队、特勤警卫中队、治安检查站。
6、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全区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负责协助驻点单位行政执法。内设3个中队,即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名,即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副科),副大队长1名;中队领导职数6名。
7、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管理;负责信息通信和科技工作。
8、法制大队
负责检查、指导公安执法工作,主管内部执法监督,对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参与公安行政复议、诉讼、赔偿、听证。内设1个中队,执法监督中队。
9、信访科
接待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来信来访,承办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
10、禁毒大队
负责刑事侦查、禁毒工作。
11、内保大队
负责指导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基层治保组织建设和群防群治工作。
综合管理机构3个,内设股级机构3个。
1、政治处
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公安教育训练;组织实施人民警察有关队伍建设的法规、条令、条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考核、推荐全区公安机关中层干部;负责人事工作及工资、技术职称、公务员考评、警衔管理、优抚等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分局机关党务和工、青、妇、老干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对全局各单位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内设3个科,即组织干部科、宣传教育科、离退休干部科。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章程设置。
2、纪检监察室(加挂警务督察大队牌子)
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3、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
派出机构8个,内设股级机构6个。
1、东城派出所,内设2个中队,即刑警中队、巡警中队。
2、西城派出所,内设2个中队,即刑警中队、巡警中队。
3、南郊派出所,内设1个中队,即巡警中队。
4、北郊派出所,内设1个中队,即巡警中队。
5、何店派出所。
6、洛阳派出所。
7、府河派出所。
8、万店派出所。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8年底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共有在职民警202人,比上年减少5人;退休人员139人,比上年增加13人;协警人员222人,比上年增加2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预算收入6925.0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94.89万元,增加1.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20.3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64.21万元,增加5.03%,主要为增加项目经费;其他收入791.0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82.68万元,减少9.46%,根据2018年实际收入预算;结转结余资金683.63万元(含其他结转683.63万元),比上年减少86.64万元,减少11.25%,详见项目支出说明。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预算支出6925.0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94.89万元,增加1.38%。
(一)基本支出4478.0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98.11万元,减少10.01%。包括人员支出3704.21万元,比上年减少315.86万元,减少7.86%,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划拨曾都分局经费按照人员比例计算,不够准确,本年按照预算工资表计算;公用支出773.81万元,减少182.25万元,减少19.06%,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业务支出列入公用支出,本年有所调整。
(二)项目支出2517万元,比年度增加593万元,增加30.82%,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1、基础设施建设1470万元
曾都分局涉案财物及业务技术用房维修(老办公楼)2019年预计支出670万元,使用结余资金550万元,其他收入120万元。
曾都分局府河、何店、万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总投资1050万元,2019年预计支出500万元,使用中央投资240万元,其他收入260万元。
曾都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东城派出所)2018年已竣工工程尾款300万元,使用结余资金133.63万元,其他收入166.37万元。
2、业务装备经费512万元
预计购置执勤车8辆,支出140万元;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1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2万元,含曾都分局老业务技术用房新增电梯40万元,中央空调50万元,其他办公设备30万元,办公家具22万元;警用装备及应急设备购置30万元,不可预见支出100万元。
3、办案业务费535万元
其中办案差旅费160万元,交通费150万元,专用材料费(户籍、身份证件工本费,各种检验耗材费)120万元,租赁费(专网租费、办案租房费等)50万元,劳务费40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办公费(宣传资料费)5万元。
(三)按支出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6071.15万元,比上年减少57.53万元,减少0.94%,主要是减少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412.36万元,比上年增加77.31万元,增加23.07%;医疗卫生支出199.94万元,比上年增加15.65万元,增加8.49%;住房保障支出241.57万元,比上年减少10.54万元,减少4.18%。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划拨曾都分局经费按照人员比例计算,不够准确,本年按照预算工资表计算。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财政拨款支出5520.34万元,比上年增加264.21万元,增加5.03%,其中:
1、项目支出118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907万元,增加323.93%,上年项目支出使用财政拨款280万元,其余使用结余资金及其他收入。本年项目总支出比年度增加593万元,主要是本年基础设施建设增加,配套的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购置费增加。
2、基本支出4333.34万元,比上年减少642.79万元,减少12.92%。
(1)工资福利性支出3453.2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64.3万元,减少14.05%,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划拨曾都分局经费按照人员比例计算,不够准确,本年按照预算工资表计算。其中:基本工资支出719.73万元,比上年减少184.69万元,减少20.42%;津贴补贴支出1267.33万元,比上年减少111.63万元(上年个人及家庭补助核算提租补贴48.18万元,物业服务补贴53.55万元,本年预算均列入“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此处已合并),减少8.10%;奖金支出59.98万元,减少4.03万元,减少6.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306.1万元,减少28.95万元,减少8.64%;公务员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支出199.94万元,增加15.65万元,增加8.49%,住房公积金支出199.94万元,减少6.99万元,减少3.3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0.25万元,减少243.66万元,减少25.81%。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26万元,为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上年无此项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773.81万元,比上年减少182.25万元,主要是上年部分业务支出列入公用支出,本年有所调整,另外曾都区分局厉行节约,严格财务管理,压缩了部分日常公用支出。
办公费支出100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减少4.76%,主要是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
印刷费支出10万元,比上年减少16.25万元,减少61.9%,根据2018年实际支出减少预算,法律文书及办案产生的印刷费列入项目支出。
水电费支出135万元,比上年增加12.5万元,增加10.2%,根据2018年实际支出增加预算。
物业管理费支出50万元,比上年增加8万元,增加19.5%,根据2018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增加预算。
邮电费支出5万元,比上年减少14.25万元,减少74.03%,专网租费从上年日常公用支出/邮电费科目调入本年项目支出/租赁费。
差旅费支出15万元,比上年减少34万元,减少69.39%,办案差旅费调入项目支出/差旅费。
维修(护)费支出60万元,比上年减少62.5万元,减少51.02%,本年将对老业务技术用房及三个派出所进行大型修缮,日常维修费减少。
会议费支出0.5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28.57%,因视频会议室逐步完善,会议支出大幅度减少。
培训费支出10万元,比上年减少18万元,减少64.29%,随州市公安局举办的培训费用由市局承担。
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比上年减少3.18万元,减少17.49%,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人数。
工会经费支出35万元,比上年减少13.3万元,减少27.54%,上年预算中含退休人员福利,根据2018年2月5日湖北省总工会文件规定,此类支出应使用行政经费。
公务交通补贴支出146.2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比上年减少42.5万元,减少80.95%,办案交通费调入项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92.02万元,比上年增加19.61万元,增加11.37%,本项支出主要核算伙食费,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调高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无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3.81万元,比上年减少182.25万元,主要是上年部分业务支出列入公用支出,本年有所调整,另外曾都区分局厉行节约,严格财务管理,压缩了部分日常公用支出。其中:
办公费支出100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减少4.76%,主要是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印刷费支出10万元,比上年减少16.25万元,减少61.9%,根据2018年实际支出减少预算,法律文书及办案产生的印刷费列入项目支出。水电费支出135万元,比上年增加12.5万元,增加10.2%,根据2018年实际支出增加预算。
物业管理费支出50万元,比上年增加8万元,增加19.5%,根据2018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增加预算。邮电费支出5万元,比上年减少14.25万元,减少74.03%,专网租费从上年日常公用支出/邮电费科目调入本年项目支出/租赁费。差旅费支出15万元,比上年减少34万元,减少69.39%,办案差旅费调入项目支出/差旅费。
维修(护)费支出60万元,比上年减少62.5万元,减少51.02%,本年将对老业务技术用房及三个派出所进行大型修缮,日常维修费减少。会议费支出0.5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28.57%,因视频会议室逐步完善,会议支出大幅度减少。培训费支出10万元,比上年减少18万元,减少64.29%,随州市公安局举办的培训费用由市局承担。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比上年减少3.18万元,减少17.49%,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人数。工会经费支出35万元,比上年减少13.3万元,减少27.54%,上年预算中含退休人员福利,根据2018年2月5日湖北省总工会文件规定,此类支出应使用行政经费。公务交通补贴支出146.2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比上年减少42.5万元,减少80.95%,办案交通费调入项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2.02万元,比上年增加9.61万元,增加5.57%,本项支出主要核算伙食费,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调高预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
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采购货物类62批次,支出580万元,比上年增加420万元,增加262.5%;采购工程类10批次,支出1470万元,比上年增加554万元,增加60.48%;采购服务类3批次,支出25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加25%。合计支出2075万元,比上年增加979万元,增加89.32%,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末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资产总额6983.5万元,比上年末增加671.07万元,增加10.63%。其中:
1、流动资产2097.18万元,比上年末增加760.26万元,增加56.87%,主要是本年预付账款增加和因案件暂扣款增加而导致的受托代理资金增加。
2、固定资产年末余额4593.62万元,比上年增加1014.66万元,增加28.35%,其中曾都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结转资产1177.67万元(含电梯),刑警大队合成作战中心建成从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29.04万元,经财政批复减帐804.87万元,增加其他固定资产612.82万元。
年末房屋面积2.6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5115.18平方米,增加23.67%,价值2492.46万元,比上年增加1094.05万元,增加78.23%。主要是曾都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结转资产1172.72万元(不含电梯),增加7552.18平方米,减帐房屋78.67万元,减少2434平方米。
年末汽车保有量为90辆,比上年减少51辆,价值633.18万元,比上年减少309.36万元,减少36.17%,主要是本年处置报废车辆61辆,减少484.29万元,增加车辆9辆,增加174.93万元。
年末通用设备1250件,比上年减少84件,减少6.27%,价值354.9万元,比上年减少156.92万元,减少30.66%。本年增加253件,价值76.6万元,减账337件,价值233.52万元,均为到期报废资产。
年末专用设备217件,比上年增加22件,增加11.28%,价值927.6万元,比上年增加357.16万元,增加62.61%。无价值200万元以上设备。
年末家具用具1104件,比上年增加28件,增加2.6%,价值185.48万元,比上年增加3.02万元,增加1.65%。本年增加39件,价值8.4万元,减账11件,价值5.38万元。
3、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年末9760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500平方米,增加34.43%,价值192.7万元,比上年增加53.2万元,增加38.13%,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耕地占用税39.2万元,拆迁补偿款14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05万元,比上年增加16.82万元,同比增加5.84%,主要原因是:增加车辆购置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比上年减少3.18万元,减少17.49%,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人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比上年减少20万元,同比减少13.33 %,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更新车辆较多,车辆维修费减少,同时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140万元,比上年增加40万元,同比增加28.57%,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需要更新车辆。2019年拟更新8辆。目前曾都区分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资产系统中车辆数为90辆,含警用摩托车及待报废车辆。
第三部分 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汇总公开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三、绩效指标说明
数量指标:指本年预算资金到位及执行情况,是针对预算执行和管理方面设定的指标。 包括到位率,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 到位时效,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对于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市公安局陆续出台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随州市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随州市公安局财务报账审核工作机制(试行)》等相关财务管理文件,在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积极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按照预算用途使用资金,资金使用程序合理合规合法。
主要的难点或风险在于项目支出总体执行率,各部门在编制预算时,只是根据自己部门工作计划或者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安排项目支出,对有些项目支出是否由省、市局统筹安排没有考虑,对有些项目支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不充分,造成项目支出预算在执行中出现较大偏差。对此,市局采取了以下措施控制:一是项目支出申报前期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根据需要进行预算项目绩效评价,严格论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执行性,合理测算所需资金,避免在执行中出现较大偏差。二是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的额度和标准执行,不得随意变更。三是逐步建立问责机制,对零执行或低执行率预算项目进行问责。
质量指标:指本年预算执行情况。 包括产出质量,项目产出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对照年初或调整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产出时效,项目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对照年初或调整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产出成本,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对照年初或调整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根据市公安局工作职责的特殊性,很多工作是无法用具体量化指标来衡量,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各部门履行职责实际完成的工作情况,用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任务目标的完成程度。
社会效益指标:指项目执行绩后,产生的社会效益。主要根据市公安局开展工作履职产生的社会效益,通过发案率下降、破案率上升以及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对部门工作情况的评价来确定。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项目实施后,服务对象满意度,满意度通常通过问卷调查确定。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补助)”、“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公共安全(204类):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六、公安(20402款):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
七、行政运行(公安)(20402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安)(20402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信息化建设(公安)(2040219项):反映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十、执法办案(公安)(2040220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十一、其他公安支出 (20402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