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算公开目录
一、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基本情况
(一)机构、职能设置
(二)人员情况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五、政府采购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情况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九、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决算公开表(含汇总表)
(一)机构、职能设置
执法勤务机构10个,内设股级机构23个。
1、办公室(加挂指挥中心、情报信息研判中心牌子)
负责掌握全区公安工作情况;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全局性重要会务和重大事件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保密工作;负责公安印章和档案管理。内设2个中队,即文秘调研中队、机要通信中队。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收集、掌握社会稳定、国内安全方面的情报信息和动态,研究拟定对策;排查、掌握、化解不安定因素;负责承办对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内安全案(事)件的侦查、控制、防范、处置工作;负责对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负责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以及各种有害气功组织工作;负责对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等工作。内设2个中队,即情报信息中队、机动侦察中队。
3、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掌握、分析全区刑事犯罪情况并制定对策;负责指导派出所侦查破案;负责组织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负责全区刑事技术、刑事特情、刑事犯罪情报资料等基础业务工作等。内设5个中队,即指挥调度中队、情报对策中队、刑事技术中队、一中队、二中队。
4、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110接处警;负责辖区内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作为全区突发性群体事件及案件的机动及预备警力。内设2个中队,即一中队、二中队。
5、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指导派出所规范化建设;负责指导并办理治安案件;管理枪支弹药、民爆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维护公共复杂场所、大型文体活动治安秩序;管理特种行业;负责办理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指导人口信息系统建设、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负责特殊勤务和警卫工作;负责出入境和外国人管理工作;履行查缉、堵截违法犯罪人员,检查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等职能;负责95种刑事案件的侦办。内设6个中队、站,即基层基础中队、户政管理中队、治安管理中队、治安行动中队、特勤警卫中队、治安检查站。
6、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全区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负责协助驻点单位行政执法。内设3个中队,即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名,即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副科),副大队长1名;中队领导职数6名。
7、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管理;负责信息通信和科技工作。
8、法制大队
负责检查、指导公安执法工作,主管内部执法监督,对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参与公安行政复议、诉讼、赔偿、听证。内设1个中队,执法监督中队。
9、信访科
接待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来信来访,承办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
10、禁毒大队
负责刑事侦查、禁毒工作。
11、内保大队
负责指导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基层治保组织建设和群防群治工作。
综合管理机构3个,内设股级机构3个。
1、政治处
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公安教育训练;组织实施人民警察有关队伍建设的法规、条令、条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考核、推荐全区公安机关中层干部;负责人事工作及工资、技术职称、公务员考评、警衔管理、优抚等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分局机关党务和工、青、妇、老干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对全局各单位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内设3个科,即组织干部科、宣传教育科、离退休干部科。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章程设置。
2、纪检监察室(加挂警务督察大队牌子)
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3、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
派出机构8个,内设股级机构6个。
1、东城派出所,内设2个中队,即刑警中队、巡警中队。
2、西城派出所,内设2个中队,即刑警中队、巡警中队。
3、南郊派出所,内设1个中队,即巡警中队。
4、北郊派出所,内设1个中队,即巡警中队。
5、何店派出所。
6、洛阳派出所。
7、府河派出所。
8、万店派出所。
(二)人员情况
2017年底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共有在职民警207人,比上年减少5人;退休人员118人,与上年相同;协警人员220人,比上年增加37人,2017年4月曾都区财政拨款187.5万元,增加聘用人员指标50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是安保维稳再创新辉煌。在市公安局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先后完成了全国及省市区“两会”、“丁酉年寻根节”、“湖北省旅游节”、“随州市二运会”、“洛阳银杏谷”旅游高峰等大型活动、警卫保障和节假日安保工作任务31批次,保障了各项活动的顺利举行,被市公安局荣记集体三等功,一大批个人受到上级记功、嘉奖。
二是命案攻坚再破新记录。仅用2天时间快速侦破“2.4”周后保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及时消除了春节期间的不良社会影响。抓获犯罪嫌疑人周建华,破获13年前的“2004.8.6”方小平被故意杀害焚尸案命案积案,创造了连续14年命案全破的记录。
三是服务经济再现新局面。紧紧围绕省委政法委“十六条意见”精神,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和“法治环境是最好的软环境、是核心竞争力”的观念,严打“四霸六强”违法活动,竭力优化全区经济发展环境,切实解决我区重大项目工程、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年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0起,为企业挽回、避免各类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四是安全管理再上新台阶。牢牢管控住涉恐涉暴、扬言报复社会、“武疯子”、“毒疯子”等500多名重点人员;推动道路交通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黄标车治理工作,圆满完成淘汰黄标车工作任务;开展涉枪涉爆、危险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持续加强旅馆业、寄递物流、网吧、散装汽油售卖等实名制管理;进行高层建筑、电气火灾、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和十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确保全区未发生群死群伤灾害事故。
五是压降警情再显新成效。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组建了50人的应急处突巡逻队,将巡逻警力全部压向街面,实行“网格化”巡逻,全年刑事案件立案同比下降18.7%,治安案件受理下降17%;开展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现城区大街小巷及乡村主干道、重要岔路口视频监控全覆盖;加大对内保单位安全防范的检查、督办力度,落实区政府十件实事,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有效减少了各类案(事)件的发生。
六是社会风气再呈新面貌。长期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三堵五闹”事件较以往明显减少,全年全区共发生有影响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闹事苗头98起,由于公安机关及早介入、及时打击,全部得以妥善解决;对于堵门堵路事件,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置,绝不手软,邪气得到了打击,正气得到了弘扬,社会各界也比较满意。
七是宣传攻势再谱新华章。时隔1年,再次在央视播出曾都区的专题节目。11月2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平安365》栏目以《网吧惊魂》为题,用时十七分五十秒,专题报道了东城派出所所长李金波带领民警网吧解救人质的成功案例,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受到广大群众的高度赞扬。
八是公安队伍再树新榜样。5月19日,在公安部召开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曾都分局东城派出所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全省仅两个单位获此殊荣。8月15日,在省公安厅举办的《向人民报告——湖北省公安英模先进事迹宣讲暨第五届“湖北最美警察”评选揭晓仪式》活动中,刑警大队情报对策中队中队长陈红梅成功当选为“第五届湖北最美警察”,并荣记个人一等功。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特别说明:
1、2016年度监所管理支队、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公安分局并入曾都区公安分局预算和决算。2017年度为了与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保持一致监所管理支队、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公安分局并入随州市公安局预算和决算,曾都区公安分局预算和决算数据仅包括曾都区公安分局。因预算和决算口径改变,无法直接与上年度比较,本报告通过汇总预算、决算收支与上年对比分析。
2、2017年预算公务交通补贴上年从“人员经费/津贴补贴”调至本年“日常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伙食费从上年“人员经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调至本年“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上年部分项目支出本年记入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由于核算口径变更,本年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有较大增幅,实际支出比上年略增。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预算总收入、支出
2017年曾都分局预算收入8346.67万元,其中财拨款收入7406.08万元,其他收入527.5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413.04万元。
2017年曾都分局预算支出834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07.8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56.57万元,项目经费2482.21万元。
2017年随州市公安局汇总预算收入30003.89万元,比上年增加6835.78万元,增长29.51%。其中预算财拨款收入26372.67万元,比上年增加7393.28万元,增长38.95%,主要是人员增资,增加公务员养老保险。其他收入1161.72万元,上年未列入预算;上年结转资金2469.5万元,比上年减少1719.22万元,减少41.04%。
汇总预算支出30003.89万元,比上年增加6835.78万元,增长29.51%。其中人员支出11559.17万元,比上年增加2780.39万元,增长31.67%,主要是增资及协警人员增人增资;公用支出2599.13万元,比上年减少422.83万元,减少13.99%,主要是将办案交通费、差旅费等办案业务费列入项目支出;项目支出15845.59万元,比上年增加39.39%,根据当年项目建设需要安排,另增加办案业务费1300万元。
2、预算财拨款收入、支出
2017年曾都分局预算财拨款收入7406.08万元。2017年曾都分局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06.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07.8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56.57万元,项目经费1541.62万元。
2017年汇总预算财拨款收入26372.67万元,比上年增加7393.28万元,增长38.95%,主要是人员增资,增加公务员养老保险。
2017年汇总预算财拨款支出26417.67万元,比上年增加7438.28万元,增长39.1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559.17万元,比上年增加1786.59万元,增长23.4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66.56万元,比上年增加286.93万元,增加17.08%,主要是增资及协警人员增人增资。商品服务支出3986.13万元,比上年增加986.17万元,增加32.87%,主要是公务交通补贴上年从“人员经费/津贴补贴”调至本年“日常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伙食费从上年“人员经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调至本年“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11057.57万元,比上年增加4417.09万元,增加66.52%,根据当年项目建设需要安排。本年无其他支出,上年为38.5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曾都分局决算收入8264.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39.52万元,其他收入1224.84万元,结余资金204.62万元。2017年曾都分局决算支出7398.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584.0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00.75万元,项目支出913.86万元。
1、汇总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决算总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7年随州市公安局汇总决算收入29631.32万元,比预算收入减少372.57万元,减少1.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58.98万元,比预算收入增加1186.31万元,增加4.5%;其他收入2072.34万元,比预算收入增加910.62万元,增加78.38%,主要为高新区财政拨黄标车专项经费200万元,曾都区政府拨款增加,用于增加50名协警人员和分局建设经费700万元;结余资金777.14万元,比预算收入减少1692.36万元,主要为预算时结余资金估算不准确。
2017年随州市公安局汇总决算支出25814.75万元,比预算减少4189.14万元,减少13.96%;其中人员支出14966.87万元,比预算支出增加3407.7万元,增加29.48%,日常公用支出3342.48万元,比预算增加743.35万元,增加28.6%,主要是预算公务交通补贴上年从“人员经费/津贴补贴”调至本年“日常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约425万元,伙食费从上年“人员经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调至本年“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约500万元。项目支出7505.39万元,比预算减少8340.2万元,减少52.63%,1、年初预算不合理,项目预算过多,年中已调减项目支出3663.74万元。2、部分项目执行进度较慢,部分已建成未付款。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与上年对比分析
2017年随州市公安局汇总决算财政拨款收入27558.98万元,比预算收入增加1186.31万元,增加4.5%。主要为:人员增人、增资、抚恤金等追加预算766.11万元;寻根节安保追加40万元;预算拨看守所人防给养费145万元;中央投资随州市强戒所1366万元;调减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795.86万元。
2017年随州市公安局决算财政拨款支出24829.67万元,比预算减少1588万元,减少6.01%;其中人员经费14527.66万元,比预算支出增加3168.69万元,增加27.9%,主要为:1、增人、增资、抚恤金等766.11万元。2、年初预算民警加班补贴为人均400元/月,根据文件规定,实际执行为人均710元/月;增资约222万元。3、年初预算执勤岗位津贴为192元/人/月及280元/人/月两档,根据文件规定,实际执行为660元/人/月、880元/人/月,1100元/人/月三档,增资约700万元。4、奖励工资预算差额310万元。5、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等增资约370万元。6、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差额390万元。7、医保金年初预算差额354万元。8、退休费减少285万元,养老保险缴费增加约520万元,差额235万元。9、13月工资差额约4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163.39万元,比预算增加564.26万元,增加21.71%,主要是预算公务交通补贴上年从“人员经费/津贴补贴”调至本年“日常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约425万元,伙食费从上年“人员经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调至本年“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约200万元。项目支出7138.62万元,比预算减少5320.95万元,减少42.71%,1、年初预算不合理,项目预算过多,年中已调减项目支出3663.74万元。2、部分项目执行进度较慢,部分已建成未付款。
2、收入支出与上年数据对比分析。
(1)决算总收入支出与上年对比分析
2017年随州市公安局汇总决算收入29631.32万元,比上年增加8501.32万元,增加40.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58.98万元,比上年增加7912.14万元,增加40.27%,主要为人员增资,中央投资强制戒毒所资金1366万元,2017年财政下达非税收入应付省厅出入境证件费936.18万元尚未调减收入;其他收入2072.34万元,比上年增加589.17万元,增加39.72%,主要为高新区财政及曾都财政拨款增加。
2017年随州市公安局汇总决算支出25814.75万元,比上年减少161.63万元,减少0.6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53.83万元,比上年减少633.09万元,减少4.6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3.05万元,比上年增加40.15万元,增加2.04%。公务交通补贴从上年 “人员经费/津贴补贴”调至本年“日常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约425万元,伙食费从上年“人员经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调至本年“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约500万元,2017年9月起退休人员退休费由社保发放,减少支出约195万元,养老保险缴费增加支出306万元;实际本年人员支出增加约700万元,主要为人员增资及聘用人员增加、增资。
商品服务支出5503.3万元,比上年增加1308.97万元,增加31.21%,主要是1、核算口径与上年不同,“公务交通补贴”、“伙食费”增加支出约925万元; 2、办公用房、业务技术用房等办公场地增加,看守所、拘留所关押人员增加,各种设备增加,消耗增加。3、物价上涨。
其他资本性支出5277.38万元,比上年减少886.19万元,减少14.38%,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其他支出67.19万元,比上年增加8.53万元,增加14.54%,均为扶贫支出。
(2)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与上年对比分析
2017年随州市公安局汇总决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27558.98万元,比上年增加7912.14万元,增加40.27%,主要为人员增资,中央投资强制戒毒所资金1366万元,2017年财政下达非税收入应付省厅出入境证件费936.18万元尚未调减收入其中项目经费8947.7万元,比上年增加1378.61万元,增加18.21%,根据年初预算安排。
2017年随州市公安局汇总决算财政拨款经费支出24829.67万元,比上年增加620.47万元,增加2.5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61.62万元,比上年减少61.94万元,减少0.49%;商品服务支出5253.83万元,比上年增加1231.8万元,增加30.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66.0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人员经费减少主要是公务交通补贴从上年 “人员经费/津贴补贴”调至本年“日常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伙食费从上年“人员经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调至本年“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17年9月起退休人员退休费由社保发放,减少退休费支出,养老保险缴费增加支出;实际本年人员支出有较大幅度增加,主要为人员增资及聘用人员增加、增资。
其他资本性支出5004.11万元,比上年减少535.34万元,减少9.66%,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其他支出44.07万元,比上年减少14.59万元,减少24.87%,均为扶贫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曾都分局2017年末结转项目资金1070.31万元。
1、曾都分局办公楼维修项目2017年预算支出300万元,各项手续年底才办完,未能开工。
2、合成作战中心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投资55万元,尚未付款。
3、曾都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尚未竣工结算,工程余款约55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因预算和决算口径改变,无法直接与上年度比较,本报告通过汇总预算、决算收支对比上年分析。
(一)预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59.61万元,决算支出224.22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14.2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42.5万元,决算支出217.28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150万元,预算更新10辆,决算支出80.58万元,实际更新8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92.5万元,决算支出136.7万元。目前随州市公安局公务用车批复数为15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2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应急公务用车1辆。
其中曾都区公安分局公务用车批复数为47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资产系统中车辆为141辆,其中56辆为两、三轮摩托车、自行车等,其余38辆为待处置或待报废车辆,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7.11万元,决算支出6.94万元。减少10.17万元,减少59.44%。共接待118批次,656人。
减少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及标准。
(二)汇总预决算情况对比
1、预算
随州市公安局2017年汇总预算“三公经费”1141.94万元,比上年增加132.67万元,增加12%。其中:公务接待费51.94万元,比上年减少5.75万元,减少11%,减少部分根据实有人数比例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60万元,比上年增加168.42万元,增加16%。公务用车购置费510元,比上年增加310万元。根据实际需要安排。2017年预计购置、更新特种车辆和执勤执法车辆22辆,约需资金5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万元,比上年减少141.58万元,减少26%。减少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2017年预计公务用车交通费支出100万元,办案交通费支出45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30万元。比上年减少30万元。根据实际需要填报。
2、决算
随州市公安局2017年汇总决算“三公经费”852.77万元,比上年增加161.9万元,增加23.43%。其中:公务接待费35.87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0.56%,共接待514批次,3149人。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及标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6.9万元,比上年增加166.71万元,增加25.6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80.03万元,比上年增加190.29万元,增加100.29%,根据车辆实际需要安排。2017年共更新17辆车辆,其中特警装甲运兵车1辆133万元,技术装备车1辆24万,交警事故勘查车51.83万元,其余14辆均为一般执勤执法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6.87万元,比上年减少23.59万元,减少5.12%。减少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本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4.6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5.81万元。其中办公费114.86万元,印刷费10.2万元,水费33.98万元,电费95.7万元,邮电费9万元,物业管理费43.73万元,差旅费9.08万元,维修(护)费59.64万元,租赁费1.23万元,会议费0.36万元,培训费1.66万元,公务接待费6.94万元,被装购置费17.48万元,劳务费4.99万元,工会经费58.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4万元,其他交通费(公车补贴)147.7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7.72万元。
2017年随州市公安局汇总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53.58万元,比上年增加1208.8万元,增加59.12%。其中办公费355.69万元,比上年增加61.51万元,增加20.91%,主要是增加了禁鞭经费,2017年财政拨禁鞭专项经费65万元,用于禁鞭办支出;印刷费79.49万元,比上年增加8.74万元,增加12.35%,主要是增加了禁鞭经费;咨询费5.05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减少1.94%;水费76.09万元,比上年增加29.51万元,增加63.36%;电费432.18万元,比上年增加157.84万元,增加57.54%,水电费增加主要因为办公场所增加,拘留所、看守所关押人员增加,新增交通红绿灯及交通设施电费;邮电费53.44万元,比上年增加2.18万元,增加4.25%;物业管理费122.48万元,比上年减少31.06万元,减少20.23%,主要是本年12月份物业管理费尚未支付;差旅费104.8万元,比上年减少7.04万元,减少6.3%;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4.6万元;维修(护)费372.82万元,比上年增加70.85万元,增加23.46%,主要是网安支队、技侦支队办公室调整装修;租赁费5.05万元,比上年减少10.93万元,减少68.38%,减少高新分局办公楼租赁费(已迁出新建成的高新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会议费0.81万元,与上年持平;培训费24.55万元,比上年减少15.53万元,减少38.75%,部分培训计划尚未完毕结算;公务接待费35.87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0.56%;被装购置费40.83万元,比上年减少23.04万元,减少36.07%,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务费88.92万元,比上年增加18.58万元,增加26.42%,主要是禁鞭办聘请保安服务费支出18万元;工会经费165.52万元,增加25.84万元,政策允许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及标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53万元,,比上年减少67.94万元,减少46.07%,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其他交通费(公车补贴)422.42万元,上年记入工资及福利支出/津贴补贴;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88.02万元,比上年增加574.78万元,增加269.55%,主要为伙食费从上年度工资及福利支出/伙食费调到本年度商品与服务支出/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
五、政府采购说明
曾都区公安分局预算采购货物类56批次,支出1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14.6%;采购工程类10批次,支出9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83.58%;采购服务类3批次,支出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1.82%。合计支出1096万元。
实际采购货物类336件次,支出187.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34.87%;采购工程类10批次,支出300.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50.77%;采购服务类16批次,支出17.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14.36%。合计支出505.48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目前曾都区公安分局公务用车批复数为47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
2017年曾都区公安分局新增资产586.84万元,其中房屋261.4万元,通用设备166件套75.69万元,(更新)车辆8辆106万元,专用设备6件套120.18万元,家具109件套23.58万元。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补助)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公共安全(204类):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其事项涵盖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警察等方面。公安方面主要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网络侦控管理、反恐怖、居民身份证管理、网络运行及维护、警犬繁育及训养、信息化建设等事项。
6、公安(20402款):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10、行政运行(公安)(2040201项):反映公安机关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安)(2040202项):反映公安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出入境管理(2040208项):反映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国人遣返,出入境证照(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印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全省居民身份证印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网络运行及维护(公安)(2040216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各类专网、局域网的租费、运行费、维护费、软件开发费等方面的支出。
1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公安厅机在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项):反映公安厅机关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保障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17、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18、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19、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20、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1、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电费、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22、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23、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24、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25、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6、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27、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28、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29、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0、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31、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32、工会会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3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车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4、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支出。
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6、退休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它补贴。
37、医疗费:反映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
38、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随州市市直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随财发〔2018〕16号)文和《湖北省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鄂财绩规〔2014〕3号)文等有关文件精神,随州市公安局委托随州正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成立项目评价小组,对随州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调查了解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分析衡量项目支出的效率、效益和效果,便于以后探索和改进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自评报告。
一、说明绩效自评得分情况及绩效等级
根据《2018年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中绩效指标分析评分,随州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93.8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对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2017年市公安局开展如下。
1、维护社会稳定。寻根节期间,全市大局平稳、交通顺畅、秩序井然,实现了“大事不出、小事也没出”的工作目标。十九大期间,随州公安全体干警坚持“5+2”“白+黑”全时段开展值守指挥工作,全市公安民警以超常的付出、超常的担当,再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给随州公安的重任,圆满完成了专项安保工作。维稳工作得到省委书记蒋超良、省长王晓东批示肯定,坚决有力地维护了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
2、强化反恐防暴。搭建了民爆物品和特行监控管理平台。在32家物流寄递企业和250家临时网点全部安装管理平台;338台公交车内监控和GPS定位系统安装全覆盖;491所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安装“一键”报警器;城区3个汽车站实名购票系统接入公安专网。2017年未发生涉爆、涉枪、涉恐等重大恶性极端案事件。
3、履行打击职能。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572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201名,摧毁各类犯罪团伙168个,抓获各类网上逃犯273人。
4、严管公共安全。一是查处各类交通违法 36万起,其中现场执法 7万起,查处“三超一疲劳”4.1余万起;查处酒驾486起、醉驾260起、毒驾6起,刑事打击293人。查处严重超员危险驾驶17起,位列全省第一。二是深入开展涉“赌毒黄”、“枪爆刀”、“食药环”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市未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事故,涉危、涉爆、校园安全“零”事故。
5、严格公正执法。完善了《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实施意见》、《行政审批工作规定》、《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一批规范性制度,全面落实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规范了法制部门统一案件审核和对外交接移送工作。一年来,涉警投诉、涉法上访同比大幅下降,未发现冤假错案和较大影响的执法问题。
6、狠抓队伍建设。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先后有26个集体、128名个人受到上级记功表彰,其中个人一等功1人,个人二等功5人,2个集体和2名个人荣登5年一次的全国公安英模立功受奖集体表彰大会;市局指挥中心调度科被团中央、公安部等22个部委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展示了随州公安良好形象。二是制定出台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承诺书,建立责任清单,形成责任链条。三是扎实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组织开展派出所、法制、消防、警务实战等业务培训班及轮值轮训13期,参训民警1400余人(次)。
(二)部门经费来源及支出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及调整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随财发〔2017〕7号)文,市公安局2017年初预算收入30003.8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372.67万元,其他收入1161.72万元,上年结转 2469.50万元;预算支出30003.89万元,基本支出14158.30万元,项目支出15845.59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30566.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89.51万元,其他收入2100.00万元,年初结转777.15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3056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84.81万元,项目支出12181.85万元。
2、部门经费决算支出情况
根据市公安局提供的《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数据,2017年决算收入合计30408.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58.98万元,其他收入2072.3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77.14万元。支出合计3040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09.36万元,项目支出-行政运行类项目7505.3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593.7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系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维护费、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17年市公安局各级部门均按财政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2017年决算支出人员经费14966.8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342.48万元。
①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全局对“三公经费”支出,上下厉行节约,从财务管理制度上严格控制各项指标,严审报账程序。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852.77万元,较预算节约289.17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比较明细表(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明细 |
2017年预算 |
2017年决算 |
差异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0 |
|
30 |
公务接待费 |
51.94 |
35.87 |
16.07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060 |
816.9 |
243.1 |
其中: 购置费 |
510 |
380.03 |
129.97 |
运行维护费 |
550 |
436.87 |
113.13 |
合 计 |
1141.94 |
852.77 |
289.17 |
②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7年会议费年初预算20万元,决算支出0.81万元,完成预算的4.05%;培训费年初预算40万元,决算支出24.55万元,完成预算的61.38%。主要是全局上下不铺张浪费,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安排支出。
(2)项目支出情况
根据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及决算报表中反映情况,2017年预算编制项目61个,调整后预算金额12181.85万元(年初预算15845.59万元、后调减3663.74万元),实际支出金额7505.39万元,执行率为61.61%。项目支出总体执行率偏低,其中:有部分预算项目未及时开展,部分项目支出超预算,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未完成预算,部分项目已开展未完工暂未付款等等情况。
三、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和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瞄准“社会更稳、主业更强、基础更牢、队伍更好”的目标。主动履职,务实重行,扎实开展了“六大行动”,成功打赢了党的十九大等20场重大敏感节点维稳安保攻坚战役,侦办了一批大案要案,重拳整治了一批公共安全隐患,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全市公安工作呈现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公共安全事故比上年下降,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一感两度”持续上升的“三下降三持续”良好态势,为随州改革发展创造了安全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2018年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我们设定绩效指标自评考核体系,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预算管理情况(30分)
2017年市公安局预算管理方面我们设定了预算执行率、预算调整率、三公经费控制率三项指标进行考核评分,除预算执行率86.04%,按评分标准扣1.4分外,预算调整率1.88%和三公经费控制率74.68%,符合评分标准得满分。预算管理得28.6分。
2、产出指标(40分)
根据市公安局工作职责的特殊性,很多工作是无法用具体量化指标来衡量,我们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各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的工作情况,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任务目标的完成程度。设定了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考核标准,结合实际工作的开展情况,四项指标符合评分标准得满分。产出指标得40分。
3、效益指标(30分)
根据市公安局开展工作履职产生的效益,我们从现行行政运行经费支出预算编制方法,是否可使行政运行成本最经济的经济性,行政运行经费的支出是否能够保障部门正常运行的有效性,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对部门工作情况的评价等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除经济性扣3.8分外,其余二项符合考核评分标准得满分。效益指标得26.2分
4、约束性指标-资金管理方面
市公安局陆续出台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随州市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随州市公安局财务报账审核工作机制(试行)》等相关财务管理文件,在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积极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按照预算用途使用资金,资金使用程序合理合规合法。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方面得-1分。
以上绩效自评指标“指标计算过程及相关说明”见后附《2018年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未完成指标的原因以及已完成指标且超出指标目标值30%以上的原因分析
2017年预算执行率86.04%,其中项目支出决算7505.39万元,占预算金额的61.61%。项目支出总体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造成项目总体执行率偏低,部分项目未开展。造成的主要原因是:本次绩效自评提供的预决算财务数据,是市公安局汇总预算、决算数据(包含市公安局本级、曾都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监管支队、高新分局等五个部门)。各部门在编制预算时,只是根据自己部门工作计划或者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安排项目支出,对有些项目支出是否由省、市局统筹安排没有考虑,对有些项目支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不充分,造成项目支出预算在执行中出现较大偏差。
(三)绩效指标数据来源及获取方式
本次绩效自评所需资料主要以随州市公安局提供的相关资料为依据,市公安局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改进下一步工作的措施
对2017年绩效自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支出申报前期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根据需要进行预算项目绩效评价,严格论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执行性,合理测算所需资金,避免在执行中出现较大偏差。二是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的额度和标准执行,不得随意变更。三是逐步建立问责机制,对零执行或低执行率预算项目进行问责。
(二)绩效指标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存在的问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不够科学,对部门职责的特殊性设立绩效指标不够准确合理,这些都有待我们学习和提高。
2、建议:一是逐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使财政资金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对部门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建立可持续性绩效考核并设立相关的奖惩规定;三是建议今后加大绩效评价培训力度,培训对象以预算部门及单位财务人员为主,扩大到财政支出项目的业务管理人员。
十、决算公开表(含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