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哪些情况下可以主张退一赔三,哪些情况下可以主张退一赔十?
邵汀:普通消费者购买商品是为了满足需要,如果买到的是假冒伪劣商品,那么商家已经构成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这是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除此之外,消费者还可以主张商家进行赔偿,主要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退一赔三。退一赔三适用于卖家有欺诈行为时,即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购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二是退一赔十。退一赔十适用于食品领域,即卖家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退一赔三着重于看有无欺诈,退一赔十则不考虑有无欺诈,只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是否受到损害这个客观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