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第六十五期)

发布日期:2022-05-01 信息来源:随州市公安局 编辑:随州市公安局 审核:公安局 字号:[ ]

4月15日7时50分,广水市杨寨镇一村民高先生急匆匆地跑到开发区分局报警称,其早上7时许,坐杨寨开往广水的班车,行至开发区时,发现上衣口袋被他人用刀片划开,兜里2200元现金被扒窃



缜密侦查  锁定身份




上午7:50
接警后,开发区分局根据受害人提供线索,迅速组织民警调取车内监控信息,走访司机、乘客。
经调查发现,班车行至开发区时,与高先生同车男子孙某、万某让司机紧急停车,二人下车后迅速离开。民警推断,孙、万二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证据确凿  成功抓捕




中午12:00

民警依法将孙某传唤到分局调查,可孙某拒不交待扒窃行为。为突破孙某的思想防线,民警再次组织排查,锁定同伙万某扒窃犯罪证据后,专班民警在万某家楼下蹲守,成功将万某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到扒窃的2200元现金。





在证据面前,孙、万二人如实交待了扒窃高先生2200现金的犯罪行为,还供认了今年1月3日扒窃一女子笔记本电脑的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仍在办理中。





★ 法条链接 ★

《刑法》第264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公安提醒侥幸心理不可有
莫因贪念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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