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做法是:
第一时间救人和报警
千万别一走了之
逃避法律责任
3月26日,随县交警大队事故队办案民警在枣阳警方的配合下,成功将交通肇事逃逸逃亡1年有余的网上逃犯曾某抓获归案。
经调查认定:曾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被刑事立案调查,因曾某外逃藏匿,后被列为网上逃犯。
曾某在外潜逃期间时时刻刻提心吊胆深藏简出,东躲西藏。2024年3月26日曾某外出活动被枣阳警方抓获,办案民警立即赶赴枣阳将其抓获归案。
目前曾某已被送市看守所执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肇事车辆投保了车辆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只在交强险的承保范围内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只能是车主自行掏腰包。
发生交通事故正确的处理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