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时隔五年二次酒驾又被抓!

发布日期:2023-10-26 信息来源:随州市公安局 编辑:公安局办公室 审核:公安局办公室 字号:[ ]

第一次酒驾“”!

第二次酒驾“”!

有人明明已经买过酒驾的“单”

却不吸取教训

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再次触碰酒驾“高压线

  酒驾不息!曝光不止!


案例
曝光

8月10日21时20分许,卢某驾驶鄂S1***6号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万福店街道卫生院门前路段时,被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6mg/100ml。

后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卢某于2018年6月1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沙大队查获并处罚过,卢某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10月20日其在踏进拘留所大门前悔恨不已。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处罚

民警依法对卢某二次酒驾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驾驶证吊销、并处行政拘留5日等严厉处罚。



什么是“二次酒驾”?

有的驾驶人朋友认为,只要不是在一年内“二次酒驾”就不算“二次酒驾”,其实不然。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
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
第二次饮酒后驾驶被查获

均属于“二次酒驾”

交警提醒

“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为了他人及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勿酒驾
切莫以身试法而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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